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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作业引起特殊危险而规定的基本安全与健康要求

2008-05-11 19:2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7

对由于提升作业引起危险的机械 (主要是载荷的坠落和碰撞引起的危险或提升作业引起的倾翻危险),其设计与制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提升作业引起的风险,特别存在于单元载荷有输送高度变化的机械中。载荷可由物体、材料或货物组成。

总则
 
定义
 
a)       起吊附件(吊具)
不与机械连接,位于机械和载荷之间或载荷上面,以夹住载荷的部件或装置
b)      分离式起吊附件(抓具)
有助构成或使用吊索装置的附件,如链钩、挂钩、圆环、吊环螺栓等。
c)      导向载荷
沿着刚性或柔性导向装置作整体运动的载荷,其位置由固定点决定。
d)      载荷系数
由制造商保证的,装置、附件或机械上所能承受的最大载荷与标注的额定载荷的比值。e) 试验系数
装置、附件或机械进行静载或动载试验时,所用的载荷与其标注的最大工作载荷的比值。
e)       静载试验
一种试验方法。首先检查机械或起吊附件,然后加力,该力等于最大工作载荷乘以适当的静态试验系数。卸载后再次检查附件或机械,以确认没有发生任何损坏。
f)       动载试验
机械在所有可能组合状态下运行,在考虑机械动态特性前提下施加最大工作载荷,以检查机械及其安全性能是否能正常发挥。
机械危险的防护
缺乏稳定性造成的危险
机械的设计和制造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包括运输、组装、拆卸全过程,可预见的部件失效以及依据使用手册进行的试验过程,均必须保证满足第1.3.1节的稳定性要求。
为此,制造商或其欧共体授权代理必须使用适合的检验手段,特别是对于起升高度大于1. 8m的自行走式工业车辆,制造商或其欧共体授权代理必须对每一种型式都进行平台稳定性试验或类似试验,或委托试验。
导轨和轨道
机械必须装有作用于导轨或轨道上防止脱轨的装置。
尽管装有上述装置,如果发生脱轨,或导轨或行走部件失灵,必须提供防止设备、部件或载荷坠落或机械翻滚的装置。
机械强度
考虑到环境因素和由人施加的外部力的影响,机械、起吊附件和可拆部件必须能承受,在制造商规定的安装和工作条件下、在所有适当配置组合下、在使用中及非使用中所受到的应力。在运输、装配和拆卸过程中也必须满足上述要求。
考虑到其预定的使用条件,机械和起吊附件的设计和制造必须防止因疲劳或磨损而造成的失效。
必须根据制造商规定的工作环境进行材料的选取,特别应考虑腐蚀、磨损、冲击、冷脆性和老化。
机械和起吊附件的设计和制造必须能承受静载试验时的过载,而不会出现永久变形或明显缺陷。在计算时必须考虑静载试验载荷系数的选择,以保证足够的安全水平。该系数通常为:
(a) 手动操作的机械和起吊附件:1.5;
(b) 其他机械:1.25。
必须在设计和制造上保证机械能承受所施加的载荷等于额定起吊量乘以动载试验系数的动载试验,且不损坏。该动载试验系数的选择应保证足够的安全水平,通常取1.1。
动载试验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在准备投入使用的机械上进行。该试验通常选用制造商规定的额定转速进行。如果机械的控制系统可    同时控制多个运动(例如载荷的旋转和位移),则该试验必须在最不利的条件下,即通常在组合运动下进行。
滑轮、卷筒、链条和绳索
滑轮、卷筒和链轮的直径必须与配套的链条或绳索的尺寸相匹配。卷筒和链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使得与其配套的绳索和链条能环形缠绕而不脱开。直接用于起升和承载的绳索,除末端外,不允许有任何接头(根据使用需要在设计上预计要经常更换的装置,允许有接头)。整根绳索及其末端载荷系数的选择应保证足够的安全水平。通常,载荷系数取5。起吊链的载荷系数的选择应保证足够的安全水平。通常,载荷系数取4。为验证绳索和链条是否达到了足够的载荷系数,制造商或欧洲共同体内授权代理必须对直接用于起升载荷的每一种型式链条和绳索以及绳索端部进行相应的试验或委托试验。
分离起吊附件
分离式起吊附件的尺寸的确定,必须考虑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针对给定的应用,其预期寿命内循环次数引起疲劳和老化现象。
此外还有:
a) 选择一定的纲丝绳或绳末端组合的载荷系数的选择应保证足够的安全水平,通常该载荷系数为5。除其末端外,绳索不得有任何接头或环套。
b) 若使用焊接连接的链,则其必须是短链环型的。任何类型链的载荷系数的选择应能保证适度的安全水平,一般为4。
c) 纤维绳或索的载荷系数取决于使用的材料、制造方法、尺寸和使用条件。其载荷系数的选择应能保证适度的安全水平,一般为7。但前提是所采用的材料具有很好质量,且其制造方法与预期使用相适应。否则,载荷系数还应提高,以保证同等的安全水平。
纤维绳和索,除在其末端外,都不应有任何结、连接或接头。环状吊索除外。
d) 组成吊索的所有金属件或与其一起使用的金属件,其载荷系数的选择应保证足够的安全水平,一般为4。
e) 多股吊索的最大工作能力决定于最弱股的安全系数、股数和由吊索结构形式有关的降低因素。
f) 为了要验证已达到相应的载荷系数,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内授权代理人必须对上述(a)、(b)、(c)和(d)所列举的每类组件进行相应的试验或委托试验。
运行控制
运行控制装置必须保证所安装机械的安全。
a) 机械的设计或装上装置必须使其部件的运动幅度保持在规定的限度内。必要时,这些装置动作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
b) 若数台固定安装或导轨导向的机械在同一空间、同时运行时,会产生相撞的风险。此类机械的设计、制造应使其可能避免这些风险。
c) 机械的设计和制造装置必须保证,即使在部分或全部中断动力供应,或当操作者停止作业时,载荷不会发生危险的蠕变或自由地意外坠落。
d) 在正常操作状态下,不得使用摩擦制动来降低载荷,除非机械功能有此要求。
e) 夹持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必须能避免载荷的意外跌落。
载荷的搬运
机械操作的位置的安装必须保证对运动部件的运动轨迹监控的最大视野,以避免与同时运行的人、设备或机械发生撞击,并且构成危险。
装有固定导向载荷的机械,其设计和制造必须保证防止载荷或配重撞击暴露人员。
雷击

需在使用中防止雷击的机械必须装有将雷击形成的电荷传至地面的装置。

非人力起吊机械的特殊要求

控制装置
    机械的控制其运动的装置或设备,一旦被操作者释放后必须立即回复到中间位置。然而,对无载荷或机械碰撞危险的局部或整体运动,前述装置可用自动停止在预定位置的控制装置来代替,不必采用止-动控制装置。
载荷控制
最大工作载荷不少于100kg的机械或倾翻力矩不少于4000Nm的机械,必须安装一个防护装置,以便在下列情况下警告驾驶员和防止载荷产生的危险移动。
  - 机械过载引起:
  - 超过额定工作载荷,或;
  - 因超载引起力矩。
  - 因提升载荷引起倾覆力矩。
缆索引导装置
缆索台车、牵引机或牵引台车必须用平衡重或张力的固定控制的装置。
暴露人员的风险 进入驾驶位和接入点的措施
装有导向载荷的机械和其承载支架有明确规定轨道的机械,必须配备能防止对暴露人员的任何风险的装置。
对用于升至特定高度,在此高度操作者利用载荷平台进行载荷堆放或固定的机械,其设计与制必须防止载荷平台的非控制移动,特别是在装载或卸载时。
用途的适应性
当机械投放市场或首次投入使用时,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内授权代理人必须确保通过采取适当措施或委托他人采取措施,以保证准备使用的起吊附件及其机械,无论是手动还是机动操作的,都能满足规定的安全功能要求。这里的措施必须考虑机械静态与动态两个方面。
机械如不能在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内授权的代理人处组装,则必须在使用地点采取适当措施。否则,或者在制造商处或在使用地采取措施。
标志
链和索
非组件用的每根起吊链、索或带都必须带有标志。若做不到,则必须带有注明制造商及其在欧共体内授权的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涉及相关证书的标记的标牌或不可拆卸的环。
证书应显示协调标准要求的有关项目,如果无协调标准,至少应包括如下信息:
- 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内授权的代理人的名称;
- 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内授权的代理人的地址;
- 链或索的说明,包括:
- 公称尺寸;
- 结构;
- 制造材料;
- 该材料的特殊金属工艺处理。
- 若经过测试,使用的标准;
- 链或索在使用中的最大承载量。可根据特定的使用要求给出数值范围。
所有起吊附件必须标明如下资料:
- 制造商的识别;
- 材料的识别(如国际分类),该信息用于尺寸的互换性;
- 最大工作载荷识别;
- CE标志。
如不可能在附件包括部件,诸如缆或索的实体上作标志,涉及前段的详细要求必须在标脾上显示或采取其它措施,并将标牌牢固地固定在附件上。
详细说明必须清晰易懂,并位于不易因加工、磨损而被消失或危及附件强度的位置。
机械
除3.1.7.3节规定的最低信息,每台机器必须带有清晰、耐久的有关公称载荷的信息:
(i)若设备仅有一个值,则可直接标注在设备上;
(ii)若公称载荷取决于机械组合形式,每个驾驶位置都应装有一块载荷指示标牌,最好以图表或表格形式给出每种组合形式的公称载荷。
装有允许人近入并具有坠落风险的承载装置的机械,必须带有清晰和耐久的禁止载人的警示牌。该警告牌应在每个可能接近的地方都能看到。
说明书
  起吊附件
每个起吊附件或商业上批量出售的起吊附件必须附有使用指南,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 正常使用条件;
- 使用、装配和维护细则;
- 使用的限制(特别是不符合4.1.2.6(e)要求的起吊附件)。
机械
除1.7.4节规定的内容外,说明书中还必须包括如下信息:
a) 机械的技术参数;特别是
- 必要时,重复列出4.3.3节第2项的载荷表;
- 支持架或固定器的反作用力和轨道特性;
- 必要时,平衡重的定义与安装方法。
b) 工作日志的内容,若其未随机提供。
c) 使用提示,特别是用来弥补操作者不能直视载荷的不足的提示。
d) 对不是在制造商处组装的机械,在第一次投入使用前,进行试验的必要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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