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机械
用于制作和加工食品的机械(如烹调、冷冻、融化、清洗、搬运、包装、贮存、运输或配送机械),其设计与制造必须能够避免任何疫疾病感染的风险,且必须遵守如下卫生规则:
a) 与食品接触或有可能接触的材料必须满足有关指令规定的条件。机械的设计与制造必须这些材料在每次使用前能进行清洗。
b) 所有的表面,包括连接处必须光滑平整,既无褶皱亦无能积聚有机物的裂缝。
c) 组装件的设计必须使凸起、棱边和凹槽减少到最低程度,优先采用焊接和连续粘结制造这些组件。除技术上不可避免外,不得使用螺钉、螺帽和铆钉进行连接。
d) 所有与食品接触的表面,拆除易拆零件后,必须便于清洗和消毒。内表面必须有足够大的曲率半径,以便能彻底清洗。
e) 来自食品的液体、清洗液和消毒液必须能够无阻碍的从机械里排出(尽可能在“清洁”位置)。
f) 机械的设计和制造必须防止任何液体或生物,特别是昆虫进入,或防止任何有机物质积累在不能清洗的区域内(如不装支腿或小脚轮的机械,可在机械和地基间放置密封条,或使用密封件等)。
g) 机械的设计与制造必须防止辅助物质(如润滑剂等)进入与食物接触。必要处,必须能连续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说明书
除第l部分要求的信息外,使用说明书必须指明推荐的清洗、消毒和冲洗用品和的方法(不仅是对容易接近的应清洗区域,而且也包括那些无法触及或难以进入的应就地清洗的区域)。
手持或手导机械
手持或手导机械必须符合如下的基本安全与健康要求:
手持或手导机械必须符合如下的基本安全与健康要求:
——根据机械类型。该机械必须有足够的支撑面积,足够数量的手柄及适当尺寸与排列的支撑.以保证机械在制造商预定的工作条件的稳定性
――除技术上不可能或机械另有独立的控制器外,在不能松开把手以保证安全的情况,机械上必须装有启动和停止控制器,并将其安装在操作者不松开把手即能进行操作的位置上;
――机械的设计、制造与装备必须避免因意外启动和(或)操作者已经松开把手后机械还继续运转的风险。假如技术上不可行,则必须采取等效的措施;
――必要时,手持式机械的设计与制造必须允许目测刀具与被加工材料的接触情况。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必须给出手持或手导机械所传递的如下的振动信息:
――给出手臂所能承受的加权均方根加速度值,如果该值超过2.5m/s2,给出根据试验规则测定的值。加速度值未超过2.5m/s2时,说明书中必须说明。
如果没有合适的试验规则,制造商必须指明进行测量的方法和条件。
木材和类似材料的加工机械
木工机械和加工物理和技术特征与木材相似的材料 (如软木、骨头、硬橡胶、硬塑料材料和其他类似刚性材料) 的机械必须符合如下基本卫生和安全要求。
a) 机械的设计、制造或装备必须能使加工工件安全放置和导入。对手持工件在工作台上加工时,工作台必须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并不得妨碍工件的移动。
b) 当机械用于有木制件抛射的风险的条件下使用,其设计、制造和装备必须能消除这种抛射,否则,要使这种抛射对操作者或暴露人员不能构成风险。
c) 如果刀具减速时,会产生与刀具接触的危险,则机械上必须装有自动刹车装置,以使刀具在极短的时间内停止运转。
d) 刀具装在非完全自动机械时,其设计与制造必须能消除或减少严重的伤害事故的风险,例如使用圆柱形组合铣刀,限制切削深度等。




